为规范本中心的设备配件管理、确保设备的完好率,切实搞好设备维护工作:特制订以下制度:
1、本制度由设备维修技术员负责执行。
2、设备配件包括:显示器、主板、硬盘、内存、显示卡、声卡、保护卡、鼠标、键盘、音箱、UPS电源等。
3、设备维修人员必须建立设备配件的购置、使用情况明细台帐。并负责统一管理。
4、配件的购置。由实验室管理技术人员提出申请,报中心领导审批。购置配件时,经办人员不得少于2人。配件购置回来后,必须及时验收,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5、配件的使用。由实验室技术管理人员提出申请,中心主任审定,设备维修技术人员核实并登记入帐后,方可领用配件。
6、对于已经损坏并更换下来的配件,应交设备维修技术人员集中妥善保管。以便清查。
7、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冒领公用配件作为己用。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或报送上级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