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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 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为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转,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确保实验的教学质量,经研究,特制定本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请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第一条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尽忠职守,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完成学院交给的实验室管理工作。

第二条 做好实验室所有设备、工具等固定资产和软件的登记、保管工作。

第三条 按《学生上机纪律及处罚条例》对违犯规定的学生和班级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教研室和院办。

第四条 爱护计算机房的所有设备,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相关设备,杜绝计算机硬件的丢失,保管好各种软件,及时安装教学内容所需软件,保证上机教学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保持计算机及网络的正常运转,及时排除各种硬件、软件故障并做好设备的故障及处理结果记载。随时检查设备的完好性,保持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的完好率在98%以上,可使用的计算机在95%以上。

第六条 做好实验室内外的卫生工作,保持实验室的干净、整洁,做到地面干净、走廊干净、门窗干净、黑板干净、桌椅干净、设备干净以及桌椅、设备的摆放整齐。

第七条 做好与上课教师、班级的交接工作,并如实完成实验室工作日志的填写。

第八条 在实验室有学生上机时,随时巡视检查设备的完好性,与上课教师一起督促学生对号入座。

第九条 8小时工作制上下班,下班时关好实验室内外所有门窗,关闭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开关及水源开关。

第十条 实验室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规定岗位职责,引起教学事故,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造成设备或计算机部件丢失,将照价赔偿并给予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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