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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耗材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勤俭办学方针,加强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耗材管理及合理使用,保障教学、防止浪费,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订此耗材收支管理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实验中心耗材的采购与供应实行统一管理、收支分开、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合理调配、节约使用的原则,根据耗材的使用特点进行分类管理。

第二条 物品管理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对耗材的计划、购置、领用和回收都要有人负责,做到验收严肃认真,进出手续清楚,帐物记录健全,定期核对检查。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实验中心计算机、打印机、桌椅、凳等正常损耗、老化维修和使用所需耗材,以及实验现场日常教学中所需要的耗材。不包括对外培训、技能鉴定等有收益的教学活动所需的耗材。

一、耗材分类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耗材是指实验中心日常使用的易耗物品,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品及物资。

第五条 根据其使用特点的差异,分为低值易耗品和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重复使用的(也称一次性耗材)物品和物资;低值耐用品是指可以周转使用或重复使用的物品和物资。

二、耗材计划管理

第六条 每学期开始,途中或结束时,各场所管理负责人根据仪器设备损耗情况制定出所需要使用的耗材用量计划,统一汇总并上报实验中心主任审核。

第七条 耗材预算计划和经费预算计划经实验中心主任审核批准后,方可作为正式的实施计划。

三、耗材的采购

第八条 实验中心办公室主任根据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并统一进行采购。

第九条 耗材的采购可以一次性购买,或一次审批,分批购买,也可逐次审批,逐次购买。具体实施由实验中心办公室主任与采购人员商定。

第十条 采购耗材要保证质量,不得购买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

四、耗材的验收与入库

第十一条 耗材必须由材料保管员按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方能入库。

第十二条 材料保管员负责验收工作。验收时要按照采购清单逐项核对,当面点清,双方签字。

第十三条 材料保管员要把验收合格的耗材及时入库,登记入账(数量、质量必须与验收单一致)。

五、耗材的保管

第十四条 库存材料必须实行专人保管、做到帐目清楚、帐材相符。

第十五条 各种耗材要按照类别和各自存放要求妥善保管。尤其对有毒有害物品要严格按照危险品要求单独存放和保管。

第十六条 耗材存放要注意防水、防火、防盗。

第十七条 如因管理不到位发生财物丢失,必须追究材料保管员的责任,根据核查结果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六、耗材的领用

第十八条 耗材的领用由材料保管员按规定实行专人发放、记录,做到帐材相符。

第十九条 各种耗材领用记录要完整、规范。每学期途中或结束时,材料保管员要进行帐材盘点,汇总并上报实验中心主任审核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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