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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管实验中心教师实验室管理 规 章 制 度

 

 

 

 

 

 

实验室正常开放时间为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800——540,节假日、晚上和周末开放需另行申请、安排。教师在进入实验室必须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第一条 教师进机房时,主动在管理人员处登记上机时间和登机号码。

第二条 教师离开机房时,主动在管理人员处登记记录。

第三条 教师在使用机器中如发现机器存在故障或调换机器时,应通知管理人员并及时做好记录。

第四条 教师应保持实验室的安静和清洁,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和丢弃杂物。

第五条 教师不得将带有病毒的软件带入室内,如发现病毒应及时处理。

第六条 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按时开、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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