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实验设备正常运行,提高设备检修管理水平,规范实验设备检查管理工作,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实验中心各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定期检查工作,做好相关实验室软件、硬件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第二条 设备检查坚持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以状态定期检查为主要内容,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做好预防性维修、改善性维修和事后故障报修。
第三条 实验中心每个实验室实行周检查制度(节假日除外),并认真做好检修记录。中心办公室主任每两周进行记录核查,中心主任不定期抽查。每周所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中心设备维护人员报告,由中心设备维护人员和该实验室负责人一起共同完成好设备的维修工作,实验室负责人要在维修记录上签名,做到分工明确、公开、透明。
第四条 坚持设备故障自主维修原则,小修不出门,对于需要报修的故障执行《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第五条 实验课老师和学生的满意度及投诉将作为中心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