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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管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实验中心师生在实验室的安全与环境保障责任意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各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确保师生生命与实验室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实验中心各实验室的本校师生和外来人员。

二、制度体系与责任落实

1)学校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和学院实验中心共同负责实验室准入教育考核体系的建设。

2)学院负责对实验教学师生进行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障知识的教育培训。

3)进入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材料等应符合安全方面的要求。

三、制度要求

1)从事实验室管理和相关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与知识培训,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职责和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所有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必须接受相关计算机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所有进入实验室人员禁止在室内吸烟,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触摸各种电源开关,不得将各种饮料随意洒泼,避免导致触电、火灾和滑倒等事故与环境安全问题。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触电、火灾和盗窃等安全隐患及时在使用记录本中登记,并报各实验室责任人处理。

3)外来人员参观、交流,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安全与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制度。

4)除实验中心工作人员、教师、学生以及相关人员,其他闲杂人等不可随意进出实验室。

5)如其他教学和科研活动需要临时使用实验室需填写临时使用审批表,并经过相关责任人审批签字同意方可使用。

6)建立并落实各实验室责任人负责制,责任人将对其负责相应实验室的安全负责。

    (7)建立定期设备及线路维护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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